原创 浙江首次开展“拉网式”海查看特马洋垃圾清理行动
中新网杭州1月2日电(王逸飞)2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强浙江全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首次在浙江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此次该省将开展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民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
据悉,浙江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开展行动的海湾从国家要求的5个拓展为18个。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河道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根据方案,浙江将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六大措施。
例如在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方面,该省提出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
在陆海联防推进海洋垃圾源头减量方面,该省将以入海河流周边乡镇(街道)为重点,强化固废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推进设施升级改造和废弃物减量化,完善区域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完善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护工作。
浙江还明确以技术迭代强化海洋垃圾数字化监管。该省首次提出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建立海洋垃圾一体化调查监测制度;加强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完)
《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保持文明观赏距离、避免直接接触、文明拍摄、投喂符合质量标准的鸥粮等方面鼓励和倡导人们文明观赏;明确观赏红嘴鸥的3种禁止性行为,对常见的不文明行为进行了界定,旨在不干涉红嘴鸥的自然生活,构建人人爱鸥、人人护鸥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新创设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且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中新经纬APP)
今年8月,本市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行业通告》),明确规定:从事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三轮车,车辆应为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纳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使用纯电驱动,性能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同时,《行业通告》对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核发号牌作出明确规定:涉及民生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行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使用等规定。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核发“京C”号段摩托车号牌。
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局长李斌表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通过改革、调整和优化金融供给体系,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安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