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沿海地区。(资料图)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中新网杭州1月2日电(王逸飞)2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加强浙江全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加快推进“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建设,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实施《浙江省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下称方案),首次在浙江全省沿海城市全域开展“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此次该省将开展的海洋垃圾清理行动,以亲海宜居型和绿色产业型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聚焦沿海市县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坚持陆海联动、多方协同、系统治理、数字赋能,逐步建立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民众临海亲海空间品质。
据悉,浙江积极衔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开展行动的海湾从国家要求的5个拓展为18个。
方案提出到2025年,重点海湾内海洋垃圾得到及时有效清理,“蓝色循环”扩面提升;到2027年,重点海湾内“不清洁状态(海湾垃圾盖度>5‰)”逐步消除,常态化达到清洁水平,“岸上管、河道拦、海面清”的海洋垃圾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海洋垃圾清理成效居全国前列,力争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根据方案,浙江将实施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建立、源头减量、精细化管理、上岸规范化处置、数字化监管、再生高值化利用等六大措施。
例如在建立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方面,该省提出建立海洋垃圾全链条闭环治理体系,组织常态化开展垃圾入海防控与清理整治,推动海洋垃圾海上监测、监管。到2025年底,沿海各设区市海洋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网络实现全覆盖。
在陆海联防推进海洋垃圾源头减量方面,该省将以入海河流周边乡镇(街道)为重点,强化固废收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推进设施升级改造和废弃物减量化,完善区域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推动完善河湖长制,加强巡河管护工作。
浙江还明确以技术迭代强化海洋垃圾数字化监管。该省首次提出以数字化手段实施垃圾常态化监测;加强新技术、新手段应用,建立海洋垃圾一体化调查监测制度;加强海洋垃圾数智化监管水平,加快建设数字化治理政府端监管平台。(完)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公约》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11月7日起,中国送往其他缔约国使用的公文书,仅需办理《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送其他缔约国使用,无需办理中国和缔约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管理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考虑到城市运行保障和民生服务需要,《管理通告》还规定,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需全部更换为合规车辆。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盛来运10月18日在发布会上指出,我国物价变化跟国际走势不一样。近期,世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行,全球通胀保持高位,美国虽然实行了大力度加息,但是美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9月份同比上涨3.7%,欧洲CPI同比上涨4%以上,所以高通胀成为影响经济恢复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我国流动性总体充足合理,价格走势跟国际走势是鲜明的对照。从宏观调控角度来讲,在全球层面还是一个亮点。当然,也不是说价格越低越好,随着总需求回暖、经济恢复,价格也会温和上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