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海南法院披露海口家乐福破产清算案:“执破融合”提升管家婆期期精准选一肖2021司法效率
中新网海口1月7日电 (记者 王晓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披露了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口家乐福”)破产清算案,介绍了“执破融合”工作模式在该案中的应用。通过这一创新模式,法院将执行查控和破产清算程序结合,推动了案件高效解决,提高了司法处理速度。
海口家乐福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6970万元人民币,是外资独资企业。2024年2月,债权人以海口家乐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海口中院)申请对海口家乐福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经过初步审查,于同年4月正式裁定受理案件,并指派北京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在审查过程中,海口中院发现,海口家乐福在海口、上海、广州、佛山、惠州、济南等地涉执行案件153件,未结诉讼数十件。海口家乐福的供应商和员工众多,拖欠284名职工经济补偿金及大量供应商货款,整体负债规模逾2亿元。此外,案件还存在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公司资产被多地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等问题,增加了案件处理的复杂性。
2024年9月,海口中院裁定宣告海口家乐福破产。为高效处理这一案件,海口中院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采用了“执破融合”新模式,一方面在破产工作中融入执行手段,借助执行查控系统精准查找破产企业财产,依法推进债权确认、对外债权追收、破产财产处置等各项工作,并将执行中查封、扣押、评估等成果在破产程序中转化使用,以执助破;另一方面,加快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力争在破产法庭裁定宣告破产后依法终结执行相关执行案件,以破促执。
经海口中院协调,各执行法院陆续向管理人移交了执行阶段已形成的资产评估报告、执行款若干,未执行完毕的酒水1300余瓶,保障了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海口中院破产法庭还联合执行局和法警支队对拒绝配合接管的物业公司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管理人与寄存单位完成70余件电脑、扫码机等电子设备的交接,保障了财产接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海口中院方面表示,海口家乐福涉及多家法院百余起执行案件,通过破产清算,统筹清理了债权债务,化解执行积案153件,有效实现了解决执行难和推进破产审判的双赢目标,是推进“执破融合”、实现“以破促执、以执助破”的典型案例。(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曾多次关注“一把手”霸道行权现象,并提到多个案例,包括吉林省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宇忠一人决定工程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力排众议“关照”利益关系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原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廷宪把所在单位大小事项的决定权视为“自家事”,对工程发包、人事任免、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大搞“一言堂”。福建省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卢林不仅决策时大搞“一言堂”,还在用人中大搞“一句话”,任人唯亲唯利,长期插手下属企业各类岗位的人事调整,利用职权在人员招录、职务晋升等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江苏省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蔡前锋走上局长岗位后,“感觉自己权力很大,可以在单位高高在上了”,于是插手大部分交通工程项目,贪腐涉及交通工程建设多领域多环节,不仅破坏了交通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该市交通系统的政治生态……
6。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丰富跨境电商、物流全程协同等地方特色应用。扩大自中亚等周边国家优质农产品、食品进口。率先推进边境口岸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全覆盖。扩大周边国家特色中药材进口,对进口睡莲花、秋水仙、洋甘菊、石榴花、玫瑰花、牛舌草等新疆急需中药材批量开展风险评估,加快签订双边议定书。探索进口大麦加工为饲用芽苗的闭环监管模式。依托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以下简称合作中心),加强与周边国家农产品、食品风险信息互通、检测执法互助领域合作。推进中国—中亚区域检验检疫安全技术合作与交流,搭建中国—中亚法规标准信息交流平台。推动综合保税区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实施重要矿产品“口岸+卸货地”联合监管模式。探索在满足监管条件的基础上,打造国际邮件、国际快件、跨境电商集约化监管模式。对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实施分层查验、分类监管。做好进口资源性商品的采信试点工作,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1。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率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运行效能,推进服务数字化、规范化、智能化,打造全疆标杆。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具有实际需要、符合下放条件的,全部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同办”。授权自贸试验区对食品相关产品等重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直接受理和审批。探索将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新疆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同时加强管理,促进种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完善法律服务机制,集聚高素质法律服务人才,积极引进更多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提升法律服务能力,组建涉外法律专家和律师团队,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专家库,开展国际法律及合规培训,提升法治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