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免费资料正版资料大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行政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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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管理专家表示,数据资产的形成本质上是数据资源资产化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可以成为资产。首先资产化形成的数据资产具备一般资产形态的可流通性、可交易性、可增值性、价值可评估等经济属性;其次,数据资产尤其是公共数据资产,应当首先纳入资产监管框架,再根据实际不断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办法,积极稳妥并实事求是地推进“入账入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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