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公安部:保险诈骗犯罪呈现犯罪手段加速变异等四正版免费资料大全了大特点
中新网1月3日电 在1月3日举行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从专项打击工作情况看,保险诈骗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车险、人身意外险等传统类型犯罪仍然突出。不法分子有的裹挟行业、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作案,有的通过专业“碰瓷”、多次制造“高档二手车”碰撞事故骗取理赔金,有的为骗取高额意外险理赔金而进行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性质十分恶劣。
二是犯罪手段加速变异、骗保险种持续增多。为应对金融监管、逃避刑事打击,不法分子保险欺诈手法不断升级迭代,像虚构事故、夸大损失、冒名顶替、虚假销售等犯罪手段变异翻新。新型险种诈骗犯罪高发频发,呈现出由传统险种向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运费险、退货险等全保险业态蔓延的态势。
三是犯罪主体职业化、作案团伙化趋势明显。此类犯罪贯穿投保、经纪、理赔业务全流程,职业涉及汽修、医疗、鉴定、评估全环节,人员涉及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及保险中介、理赔定损、医疗鉴定、汽车维修等全链条,不法分子与行业、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作案,形成“窝案”“串案”问题特征明显。
四是隐性欺诈风险增多。一些不具备保险业务资质的实体或空壳公司,针对交通运输、农牧渔业、新能源等行业,以“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新业态为幌子,诱导客户购买其自行推出的伪假保险产品,并通过频繁更换经营地点规避监管,极易造成群众财产损失,破坏社会安全稳定。
华列兵指出,总的来看,当前,保险诈骗犯罪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严重扰乱金融保险市场秩序,侵蚀保险业发展成果和保障基础,危害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的发挥。对此,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监管制度,堵塞经营管理漏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探索依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的新模式,切实构建保险领域良好营商环境,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以高水平安全护航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1年7月,北京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管理通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考虑到城市运行保障和民生服务需要,《管理通告》还规定,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等民生服务行业使用的电动三轮车需全部更换为合规车辆。
“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期间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10月20日,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中,同样提到“商转公”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
一些美西方媒体一看到中国安全官员访问缅甸,就下意识地对相关安全合作进行西方式“脑补”。他们有的戴着意识形态眼镜,暗示缅甸仍是国际社会中的“异类”,对中缅在安全上“走近”十分警惕;有的则联系缅北最近的战乱形势,将中国描述成试图干预,甚至操纵缅甸内政的一个强权。不得不说,这些想象都是高度西方化的,它们反映出来的是美西方政治精英头脑中的安全观,而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